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2011-06-27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一、工程硕士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即未获得学士学位,此类人员我校一般不再招收)。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    资格自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符合报考条件,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也不予录取,并且不退还报名费等费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至14日。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详见学位网相关说明)。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7月15日至18日。已经报名的考生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福建省现场确认点设在福建师范大学和厦门大学,具体详见现场确认点通知)。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报考我校并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期间不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第二(面试)阶段。
(2)考生须审慎选择学位类别、工程硕士领域,认真填写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证书编号为学校编号或电子注册号),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能再更改。

(3)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4)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5)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三者一致。

二、考试科目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和30日。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见下表,考试地点安排等事宜以准考证的通知和要求为准。

 

学位类别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工程硕士

GCT

10月30日8:30-11:30(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专业课测试

12月中下旬(以学院通知为准)

注:工程硕士招生数不限。

1.“GCT”简介

“GCT”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的英文简称。“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能选考英语)。“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共为3个小时。

2.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相应专业学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我校将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第二阶段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第二阶段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为12月中下旬,具体办法及时间由各相关学院另行通知。

3.考试大纲

 

类别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工程硕士

GCT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4.成绩有效期

2011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三、资格审查

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我校确定合格分数线后复试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测试和面试。

四、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合格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面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2011年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于2012年4月入学。

五、培养与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照各学位类别相应的培养方案制定,采取“非全日制”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节假日(如五一、元旦、十一、暑假),以面授为主。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不同学位类别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

 

专业

学习年限

收费标准

备  注

 

1、化学工程

2、制药工程

 

3-5年

共计:27000元。

1.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0]343号。

2.计费单位:元/全程.生。

3.收费标准中均不含教材、资料费等费用。

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到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附录:  学院学院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工程领域名称

综合测试科目

联系人及电话

 

一、化学工程

 

01、化工方向: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煤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工业催化、高分子材料、应用化学、天然香料合成、化工分离过程

 

02、化机方向:过程控制、热能工程

 

03、分析方向:光谱分析、新试剂与新材料、电化学分析、分析仪器研制、化学与生物传感器、现代分离分析

 

01方向:化工原理(谭天恩等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02方向:材料力学(刘鸿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三版);

03方向:分析化学(武汉大学编,第三版)

刘老师

0591—22866334

 

二、制药工程

 

研究方向:生化反应工程、生化分离工程、药物生物技术与工程、环境生物技术与工程、新型药物材料与剂型、天然药物工程、生物化学工程

 

工业药剂学(潘卫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或药物化学(尤启冬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年第二版)或制药设备与工艺设计(张珩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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