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根据各学院复试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校2018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含2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候补录取名单予以公布并公示,公示时间:6月5日—6月19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予反馈。公示电话:22865580(校纪委),22865506(研招办)。
另:“录取类别”栏为“定向”的考生应将协议书于6月11日前交到相关学院,学院汇总后于6月12日前交研招办; “录取类别”栏为“非定向”的考生须于6月11日前将人事档案转至相关学院,学院汇总调档情况后于6月12日前向研招办反馈。若公示期内发现正选名单存在不符合条件考生或最终未能通过国家录检,则无法被我校录取,相应类别候补考生依次递补。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