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一线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6-24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部门工会:
为依法保障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切实落实为教职工办实事,增强教职工的归属感、幸福感和向心力,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建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工[2018]116号)文件精神和校工会2022年工作计划,拟定于2022年七月中旬组织开展一线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为一线在职在岗优秀教职工:
1. 近五年内荣获校“十佳青年教职工”“十佳女教职工” “最佳一节课”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先进表彰的教职工;
2. 近两年内荣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其他各类先进荣誉的教职工;
3. 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活动或重大疫情期间坚守一线岗位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4. 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创先争优、表现突出的一线教职工。
近三年内已经参加过学校工会或上级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享受本年度的疗休养活动。
二、疗休养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疗休养基地
三、疗休养时间
7 月11-14日(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名额分配
以各部门工会为单位,按照教职工人数分配名额,100人以下的单位1名,100-300人之间的单位2名,300人以上的单位3名,其中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单位另增加2名、福建省模范职工小家的单位另增加1名。(具体见名额分配表)
五、报名要求:
1. 请各部门工会根据《学院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依程序确定疗休养参加人员名单,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
2. 请各部门工会在6月30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发送到xgh@fzu.edu.cn,逾期未报者视为弃权。
六、注意事项
1. 为保证疗休养安全,身体虚弱或患有严重高血压或心脏病的教职工不宜报名参加。疗休养前14天内做好自我健康排查工作,且未到过任何风险地区或者与风险区人员有接触史。
2. 参加疗休养人员在疗休养期间需遵守防疫要求,服务安排,不允许擅自离团。如有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团或不随团返回或提前结束疗休养活动,须事前办理离团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团,并按已享受一次疗休养处理。离团期间的安全事宜由其自行负责。
3. 参加疗休养人员往返动车票自行购买,回原单位报销。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不可报补贴费)。
4. 如在疗休养期间发生突发或不可抗力事件,校工会将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行程。
5. 参加疗休养人员不得携带家属及其他人员。
六、联系方式:张龙燕,22865064。
附件:
学院工会
2022 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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