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立项课题(第一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5-12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课题组:

    2012年6月,学院正式立项了第一批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能力提高》项目(附件1)。根据课题任务书规定,第一批课题将于2014年6月30日到期。为了做好项目结题工作,请各课题组按照合同书计划内容和项目论文发表要求(附件2),做好课题实施及学生培养情况总结,及时提交《结题报告》和《经费决算报告》(附件3)。学院将统一对各课题实施和经费开支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请指导老师及时通知所指导的课题组认真填写《结题报告》、《经费决算报告》并提供相关成果材料。

    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各课题负责人须按要求认真填报《结题报告》、《经费决算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所提交的文件材料请按课题编号命名(如 2012-001 张三),务必于8月31日前将电子稿发送邮箱hxhglinxc@aliyun.com,项目管理组将统一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会及时通知课题组打印、签字后上交(一式2份)。纸质上交时间截止9月5日。上交地点:化学6号楼433室,联系人:林旭聪。

    2、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指导老师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审查,确保撰写规范、材料齐全,保证填报实验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

    3、为了规范课题成果管理,同时附上“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课题成果要求与标注须知,请课题组在发表论文及时标注。

    4、如若在8月31日前无法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课题,课题负责人需要在6月30前向学院提交相关延期申请(附件4),说明课题延期原因、延长期限(原则上课题延期不超过2014年10月30日)和课题工作安排。

    5、对于无故不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学院将会予以公开通报,对于承担课题的学生将会影响其奖学金等有关评定,对于指导老师将扣除已核算的工作量补贴并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资助项目名单

2、成果要求与标注须知

3、报告正文、经费决算表

4、延期申请报告

                         

 国家人才基金项目管理组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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