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
日期:2011-03-07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现学校开始组织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1年3月17日之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交到学院科研办公室(嘉锡楼403)。

学院科研办

2011年3月7日

附件: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相关材料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各单位请于3月22日前将《2011年度“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学校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及《申请书》一式2份,报送校科技处或社科处,同时将《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发至以下邮箱。

      联系人:阙璧君(自然科学类)电话:22865524    kycqbj@fzu.edu.cn

              江永真(社科类)     电话:22865051    kycs@fzu.edu.cn

 

校科技处、校社科处

2011年3月7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我厅决定开展“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依据闽教科{2010}23号文规定。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保障条件

    1、省教育厅为该计划入选者提供一次性项目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每人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万元),高校为入选者提供3-5万元的配套经费,作为科研启动资金和相关的学术活动经费。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的入选者,其资助经费由学校自筹。

    2、对入选者颁发“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证书。条件合格者,优先推荐申报福建省、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各类人才培养计划。

    3、高校应将入选者列入学校的人才培养计划,大力支持入选者开展创新性科研工作,加强跟综管理,努力营造让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和环境,让入选者尽快成长和发挥作用。

    三、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各校应于3月30日前将《2011年度“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学校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以下简称《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及《申请书》各1份,报送我厅科技处,同时将《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发至:jytkjc@126.com。《申请书》和《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请从福建省高校科技(推介)网(www.kj.fjedu.gov.cn)下载。申报名额分配附后。

 

    四、各高校应高度重视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该计划人选的推荐和选拔工作,并积极筹措和落实本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凡研究经费不落实的,一律不作为本支持计划的项目。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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