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及《关于开展第十一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闽科协发
【2011】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 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我省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往届获奖者不再报名推荐);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请各单位在6月30号之前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书面推荐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电子版发至rsc18@fzu.edu.cn,推
荐表格可在福建科协网站(www.fjkx.org)下载,书面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
表》纸质材料一式5份;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2份(1000字以内);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简况一式3份(300字左
右);有代表性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3份(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正式鉴定书、排名名次及该成果的有关文字材料
等,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如有著作附样书1本;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应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
有关单位的财务章);以上材料均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联系人:牛风蕊 电话:22865283
学院人事处
学院科技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