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上街公安分局通知,2011届毕业生即日起可到上街公安分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地点:上街公安分局*大厅一号窗口; 二、迁移对象:户籍迁移到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2号的2011届毕业生; 三、办理人员:学生本人或学院负责学生户籍的工作人员; 四、携带材料:户口单页、毕业证、报到证; 五、注意事项:一旦迁移证办理完毕后,请大家核实迁移证上的落户地址、时效等相关内容,并尽快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落户手续,以免成“黑户”或“空中人”对日后造成影响。 望各学院及时通知本学院2011届毕业生尽快前往办理。 学院保卫部 福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