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各单位: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将在近期选拔配备学院团委副书记岗位任职人选,为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该岗位的选拔工作,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名称
学院团委副书记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主任(副科级)
二、条件资格
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应当具备: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硕士毕业到校工作两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到校工作四年以上。
3.有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同时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年龄在35岁以下。
4.学院在编在岗人员,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日期截至2012年3月31日。
三、推荐办法
1、有意向者请填写《学院学院团委副书记科级岗位公开推荐报名表》(表样附后)。
2、可以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或他人举荐。
3、推荐报名表交院党委办公室(嘉锡楼420室),电话:22866233,交表时间截止至2012年5月2日12:00。
学院党委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