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基金结题手续,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基金项目到验收期的各项目负责人登陆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82/),下载并认真填写《科研启动基金使用情况报告表》,并及时撰写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资助项目报告格式自拟,考虑到有些项目负责人的需要,科技处特提供总结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研究成果证明材料附在总结报告后。
2、《科研启动基金使用情况报告表》的“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负责人”栏须项目负责人自行到计财处和审计监察处盖章,而后将《科研启动基金使用情况报告表》和项目总结报告(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于2012年10月17日之前报送校科技处。
备注:提交验收材料无需登陆个人用户名称与密码,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即可。
附件: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