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3-01-03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研究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名情况,现将评选条件适当放宽,具体为:

    1、学习成绩优异,所修学位课、非学位课等主要课程中没有成绩不合格。

    2、(1)在读期间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按照《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试行办法》,以学院(或以挂靠在学院名下的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或为第一通讯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含收到学术期刊的录用通知书)。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在元月4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交学工组黄寿泰老师,电话:22866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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