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学院关于加强2013年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3-01-11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系、中心、各位老师:

    现将《学院关于加强2013年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福大化字【2013】1号)文件公布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学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简称“高教三十条”)和学院《关于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福大政〔2013〕1号], 切实加强我院本科教学工作,大力推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现对本科教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学院各专业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及“高教三十条”改革的趋势,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本科基础课的教学课程体系和深化教学内容改革。重视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梳理和精简选修课程,增加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修订2013年本科培养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充实各课程教学大纲,理顺同一专业不同课程间相互衔接的知识点,把握课程的重点和难点,不断更新教学内容,追踪学科前沿发展动态。鼓励教师围绕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创新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固化到实际工作中。

    2、严格执行教授上课制度。根据“高教三十条”和学校“政〔201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即要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用的基本条件,尤其是鼓励并推动55岁以下的教授和科研成绩突出的闽江学者承担本科生基础课的教学,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知识前瞻性。学院在进行教师考核聘任时 ,将此作为考核聘任的重要内容,并严格执行。强化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制,达不到教学基本条件的教授,原则上不得继续聘任或考核不合格。

    3、加强教学检查和督导,设立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为了不断提高学院各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客观评价教师的本科课堂教学活动,激励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刻苦钻研教学艺术,大胆探索教学新方法,提高本科课堂教学水平。学院决定从2013年开始评选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先在承担本院学科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的教师中评选(其他课程逐年展开)。本科教学优秀奖评奖条件参照学院的教师评价表,通过听课,全面评价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并征求学生意见,结合评价教师教学效果。本科教学优秀奖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5人,全年共评选10人。

    以上工作意见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努力搞好2013年本科教学工作。

 

学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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