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办有关清明节放假通知的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的课程调整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原4月4日(星期四)、4月6日(星期六)的课程停上。
2、因停课受影响的教学内容,请任课老师自行调整或安排另外时间补课。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的学生和老师。
学院教务处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