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3〕28号
关于做好学院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心第二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更好地结合学校实际和闽台特性,研究和解决闽台高等工程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我校高等工程教育质量,加强和推动闽台工程教育研究,为海西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工程技术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启动学院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心第二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及办法如下:
一、课题要求
面向教学第一线,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对提高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办学效益有明确的指导意义和积极的促进作用。项目方案必须做到:目标明确、论据充分、内容详实,要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教学改革研究能力,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必备的改革实践条件。课题研究结束时必须完成相应课题研究论文或报告。
二、立项课题指南
为了有重点有目标的做好研究工作,现提供以下课题研究领域供教师参考。
1、闽台高等工程教育发展现状及趋势研究
分析当前闽台工程教育发展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发展趋势,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学校今后开展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与实践的模式和机制。
2、学院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心管理运行机制研究
提出学院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心管理运行机制,包括研究人员构成,主要研究任务,中心主要运作模式,下一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等。
3、闽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以某个专业为具体研究与实践对象,开展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项目的研究与实践,推动我校与台湾高校合作。重视闽台教育资源的互补性,瞄准台湾高校的优势前沿学科和专业,重点在我省海西建设急需的以及我校需大力发展的学科和专业上与台湾高校开展合作办学;通过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管理运行办法,采取相互交换学生到对方学校学习、相互承认学分和学历、共同研讨课程品质标准、互相开放教学资源、共建联合实验室与科研平台、共同申请课题等方式进行合作,探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的模式和机制,争取在我校与台湾高校联合培养人才上有所突破。
4、“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研究与实践
开展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以及相关的体制机制探讨,研讨国际化工程师培养模式。研究解决实施“卓越计划”中重点与难点,制定并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方案,研究企业深度参与联合培养的模式与机制,提出在企业建立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管理实施办法,研究“教师-工程师”有机结合的工程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
5、学院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新体系的构建
方向一: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包括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的构建,开放型教学实验室和实践基地的建设及运行管理模式研究,科研资源促进本科实践教学研究等;
方向二:创业教育组织机制、资源平台、支撑体系构建研究。提出创业教育组织机制及运作模式,包括组织机构和相应管理制度,明确各组织的职责及相互之间的协作分工关系等;提出有利于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资源平台、支撑体系的可行的建设方案。
6、国际化合作交流办学模式、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研究国际化合作交流办学的发展前景、趋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专业为具体研究与实践对象,在本科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化合作交流办学,探索学院国际化合作交流办学模式与机制。
7、由教师自行申报的创新性强、改革力度大、有特色,对我校工程教育改革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其它项目(不含另行建设的精品课、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双语教学等建设项目)。
三、项目分类、经费投入及项目管理办法
本批项目分重点资助项目一般项目两种。重点资助项目以课题指南所列的项目为主。
本次拟立项3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资助1.5万元左右,约占10%,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约占90%。各学院应根据本次立项课题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申报,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论证,择优立项。经评审后正式启动并先行拨付50%的资助经费,列入正式建设的项目将依据《学院教改立项项目执行管理办法》(见福大教〔2010〕4号文)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项目的跟踪检查,根据年度中期检评情况下拨资助经费余额,对中期检评优秀的将追加建设经费,对课题成果进行评估鉴定和总结推广。
四、申报办法
1、国家、省、校级在研同类项目主持人或近两年内主持的教改项目中期检评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教改项目主持人,不予申报本批项目;为了鼓励更多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研究,也为了巩固及促进在研项目取得更大的成果,校级第七批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及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心第一批研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予申报本批项目。
2、申报办法:(1)申报者填写“学院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申报者将项目申请书递交学院审核;(3)学院于5月20日前将同意的项目申请书书面稿递交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汇总后统一发到jyk@fzu.edu.cn。
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总结前一时期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并修订相应的教改激励措施,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教学改革重点,在教师自由申报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同时学院应成立教改项目评审组,认真审核并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遴选优秀的教改课题或教师上报,鼓励各学院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申请。项目所在单位应在人员、时间、条件、政策上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同时有条件的学院还可按相应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学院配套经费能够切实落实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学院教务处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