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若干规定(试行)
日期:2013-05-29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若干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鼓励学生珍惜时光、立志成才,营造积极向上、好学上进的良好学习氛围,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学风建设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规范课堂管理,提高课堂学习质量

    1、严肃课堂纪律。上课学生应提前5分钟到教室准备上课;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听讲,根据任课教师的要求做好课堂笔记,严禁上课睡觉、吃零食、随意讲话或走动;不得看与专业无关的书籍和做其它作业;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震动状态,不准接打电话或上网聊天游戏等;严禁抄袭作业和不交作业等行为(辅导员会与任课老师定期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情况)。

    2、严格考勤制度。学生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必须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可由同学将假条转交给任课老师),禁止无故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达三次者视为一次旷课;辅导员每周至少查课两次,并将查课结果反馈到任课教师。对于每周缺课2次以上的学生,给予全年级通报批评处分,同时在学院学生工作主页公布违纪学生名单,并视情况酌情考虑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对于缺课情况严重的学生,将按学校学生手册相关条例处理。

    二、严格早、晚自习纪律,提高学生自学效率

    3、严格早起纪律。鼓励全体学生按时起床,年级组织吹哨鼓励学生进行早锻炼和早读书活动。各年级各班班委会成员负责督促同班同学早起,督促其进行早锻炼、早读书,为上午的相关课程做好准备。

    4、严格晚自习纪律。周一至周四晚,鼓励并积极创造条件让大一新生学生在19:00—21:30期间参加班级统一组织的晚自习,鼓励其他年级学生集体组织到教室自习。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在寝室玩游戏、看电影、打牌以及从事其他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违纪者被发现后将被记录在案并通报批评。周一至周日晚熄灯后按时就寝,不得在走廊内喧哗、打闹甚至玩游戏。严重影响到他人,收到举报超过两次的寝室,经辅导员查证属实,寝室全部成员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三、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场纪律管理

    5、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需向辅导员说明情况,经辅导员批准后到学院教务科办理缓考相关手续,凡旷考者均无补考资格。

    6、加强辅导员巡考力度,凡参加国家和学校的各类考试辅导员都应前往巡考,违反考场纪律,考试作弊者,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学生手册相应条例严肃处理。

    7、针对以上各种违纪情况,学院严格按实际情况做好记录,并作为该生今后评奖、评优、党员发展等资格的参考,违纪情节较轻者辅导员与其谈话并警告,违纪情节严重者通知学生家长并按本管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建立集体学习体系,创建互学互助的良好学习氛围

    8、发挥学生党团骨干、学生干部在学风建设中的中坚作用,利用学生榜样力量对其进行积极引导,发挥朋辈教育的功效,建立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的集体学习互助体系。

    9、通过安排大三学生担任新生班主任,发挥其专业优势为新生进行基础课程的答疑辅导,带动低年级学生学习氛围,提高基础课程通过率,完善“本硕博良性互动”和支部“共建共创”制度,积极安排硕博研究生帮助本科生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业成绩。

    10、在全院范围组织开展班级结对子,通过“一助一”、“一帮一”的模式,鼓励支部间“共建共创”,积极营造互助共进的良好氛围,安排成绩优异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同成绩落后的学生结对子,安排学业优秀宿舍与学风较差的宿舍结对子,打造班级和支部建设的“黄金搭档”,不断带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健全师生交流体系,联结师生沟通的纽带

    11、加强院内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工作,通过学院网站、BBS、微博、微信等平台为学生提供包括留学、考研、考公、考证考级等全方位的各类信息,通过开通辅导员实名认证微博、微信群,利用新媒体,以新形式、新平台拉近与学生的距离,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在促进学风建设中的良好效用。

    12、加强和完善学院导师制建设,发挥导师自身优势,言传身教,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助力导航。尊重、爱护、关心学生,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遇到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应及时向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和辅导员通报。

    六、加强专业思想教育,鼓励学生考研深造

    13、坚持专业思想教育工作从新生抓起,分年级加强对学生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的引导和激励,培养学生专业兴趣和专业自信,以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为切入点,开展与专业相结合的“化学与生活”趣味活动、博导系列讲座等,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感情,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14、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课外科技活动。重视学生暑期助研活动、本科生国家基金科研立项素质提升工程和校外科研交流实践活动,组织和鼓励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化工、制药大赛等各项科研技能竞赛。对参加全国、省级、校级的各项学科竞赛活动给予充分的综测加分和精神物质奖励。

    15、成立学院学生考研工作领导小组,鼓励报考本院研究生,鼓励学生攻读研究生,着力为毕业班学生营造良好的考研、保研氛围,加强对学生考研和调剂工作的引导和指导,对考研保研本院的学生尽可能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

    16、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对于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不当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或伪造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管理规定自2013年5月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院学工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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