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位老师的申报情况、专业特长,基于以下原则,学院对2013级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做了安排
(见附件),请各位老师查阅,有异义者,请于2013年7月8日前向院研究生教学办反馈。
(1)除讲座和实验课外,一门课程的讲授老师一般不超过2名(54学时的课程不超过3名);
(2)如果有合适的师资,一门课程安排2名讲授老师;
(3)博士生指导教师必须至少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学院学院
2013年7月6日
附件:2013年选课情况20130705-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