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仪器设备清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4-05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将对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清查,并成立仪器设备清查工作小组,召开清查工作会议,并确定分类清查原则,由实验中心各模块、各科研单位专人组织清查,望各位单位老师积极配合支持清查工作。为确保本次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2013年及以前的教学、科研、行政用仪器设备。

二、清查方式:

采取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时间安排:

单位自查:2014年4月6日—4月20日

四、清查步骤及内容:

1、学院将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并分发到各模块、各单位清查负责人,请各清查负责人认真负责。由于交叉账目较多,请各清查负责人相互配合。

2、各单位根据提供的仪器设备台帐,对本部门的帐、卡、物、标签进行认真核对,核对信息主要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厂号、领用人、存放地点等,如需更改,请在下发的清单上直接更改,变动请用红字标出。对于有帐无物和有物无帐的设备请填写“有帐无物仪器设备清单”和“有物无帐仪器设备清单”并标明原因。

3、完善仪器设备的管理信息,对设备库数据信息不完整的要进行信息补充,变动请用红字标出,尤其是存放地点一项,特别是贵重仪器和进口仪器的存放地点一定要与登记的存放地点一致。对于领用人、存放地点有变动的要注明,领用人变动要求双方签字确认。未粘贴仪器设备标签的要进行粘贴。

4、对于符合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可填写《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报清单》,并交至学院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

20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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