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做好2014年教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以及《学院关于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的暂行规定》(福大人[2003]118号)文件,现将本次开展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勤奋敬业,为人师表,遵守《教师法》有关规定,具备良好的师德教风;
2、申请人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较好地履行教师职责。2007年1月1日后新到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来校时已为副教授、教授的除外),均需通过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的新上岗教师课堂授课达标考核。
二、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申请人填写《学院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附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在学院(单位)。
2、申请人所在学院(单位)初审相关申请人材料,在对其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考核基础上,由学院(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相应栏目签署考核意见,签字、学院(单位)盖章,提交校人事处。
3、校人事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新上岗教师课堂授课达标考核意见统一转教务处师资研究与培训中心认定,复审通过人员,呈报学校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有申请的老师于5月25日前把以下材料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1、《学院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一式1份,《申请表》与《汇总表》表格电子版发送至hxdw@fzu.edu.cn。
附件:请点击下载
1、学院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
2、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汇表
亚洲bet57365游戏大厅党委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