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第十九期结题和第二十期中期检查及第二十一期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4-17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关于做好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第十九期结题

和第二十期中期检查及第二十一期立项工作的通知

校教〔2015〕30号

 

各学院:

为了提高大学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接触和了解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变化,我校已于2001年开始组织和实施了二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并取得预期效果。根据《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针对第十九期立项项目已进入结题、第二十期立项项目进入中期检查阶段,经研究决定对第十九期立项项目进行结题、第二十期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同时启动第二十一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九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

第十九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需在2015年5月底之前进行结题并上报如下结题材料。

1.填好项目结题表(表格进入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

2.项目实施过程照片(含参加学术会议、实物成果照片等);

3.研究报告、科研论文(如有发表文章、申请专利等,需另提交复印件);

以上除书面材料外需将结题材料电子版连同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一起放进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项目号+项目名称,先交给各学院教学办,由各学院教学办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Email:jwcsjk@fzu.edu.cn。逾期不结题者(特殊情况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告之),学校将采取约束措施。希望有指导学生立项的教师要负责协助学生做好项目结题材料上报工作。对已立项但未尽到职责的指导教师,将取消下年度指导教师资格。

二、第二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第二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需在2015年5月底之前进行中期检查并上报项目中期检查表(由教务处进入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表格),学校将根据年度中期检评情况下拨资助经费余额比例(未进行中期检评的项目停拨资助经费余额)。

三、第二十一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

第二十一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约250项,采用限额申报,各学院的申报数最多不超过20项。分为创新训练项目、与学科竞赛相关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一)项目内容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与学科竞赛相关的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以团队形式开展相关学科竞赛项目前期探究活动,以参加国家级、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学科竞赛。

3.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4.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

2.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创业训练、创业实践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投入项目研究的课余时间保障。

3.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已参加国家级、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但未结题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4.每个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不能超过5人,鼓励来自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联合组队申报项目。

(三)项目研究时间

项目的执行时间(指迄止时间)原则上为一年(2015年5月起至2016年4月止),创业实践项目时间可适当延长。

(四)项目申报

1.第二十一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2015年5月5日止。请拟申报立项的本科学生认真阅读《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直接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表》(由教务处进入),创新训练项目和与学科竞赛相关的项目填写《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表》;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填写《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表》(创业类项目)(应在立项表封面注明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并按要求填写好立项表,交学院教学办汇总。

2.请各学院SRTP领导小组于2015年5月11日前对本学院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将筛选后的项目排序汇总,填写《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排序表》(由教务处进入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实践”下载新表格),排序表纸质和电子版于5月13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将按各学院的排序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立项表的申报质量(如格式等)和指导教师资格,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将于2015年6月前通过网络公布。

3.学校对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将重点关注并给予资助。

(五)项目资助经费

1.创新训练项目和与学科竞赛相关的项目:理工科类1500-2000元、文科类800-1000元;

2.创业训练项目:800-1000元

3.创业实践项目:1500-2000元

(六)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1.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学校对项目经费使用实行监督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科学、合理、规范。对于项目结题一年后尚有结余的经费将由学校收回,作为新立项项目经费使用。

2.项目经费由学校计财处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总额。具体报销程序:经指导教师审查所用经费,报学院审核后由学生到校计财处报销。

3.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开展实验所需的原材料(包括耗材、药品、化学试剂等)、低值品等购置费;完成项目所需要的资料费、加工费、打印费等;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确需外出调研的差旅费(包括来往车票、住宿费)等。

四、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上报

请第十六期~第十九期已结题并有指导学生在刊物上发表文章(须有学生署名)的老师将刊物复印件及其它成果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便我们进行成果汇编。

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第十九期立项项目结题、第二十期项目中期检查和第二十一期项目立项工作。

 

 

 

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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