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5-04-29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近日,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印发2015年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院可申报其中的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申报事项
1.支持重点与标准
    1)产业创新重大专项。重点支持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国内外有关高校、科研机构或上下游关联企业在智能装备、数控系统、生物医药、新能源、新型材料、光电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实施10项左右重大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的研发成果。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为100万元。
    2)产学研专项。重点是618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及省经信委组织的专场对接会上成功对接的项目,我省企业与港澳台有关科研机构、中科院系统以及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业技术成果对接项目,技术提升诊断工作中提炼的重大技术开发项目。每项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在智能装备制造、3D打印、数控系统、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我省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组织实施15项左右关键核心技术和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开发,以及重大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制。每项补助金额为40万元。
    4)省级创新平台研发设备补助。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开发基地20147月以来新购研发仪器设备(属研发试验专用、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且投资总额达100万元以上),按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开展共性技术开发、服务行业内中小企业、完善平台建设等。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完善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每项补助金额为50万元。
    6)其它。省政府明确要求给予支持配套的项目。支持开展技术提升诊断、质量品牌、知识产权培育、产学研专场对接等相关活动。每项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2.申报条件
    1)项目已完成前期基础研究,研发资金基本落实,其中:产品研发类项目应处于中试阶段或即将产业化(医药领域研发项目须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项目应承诺研发成功后向行业内企业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产业创新重大专项一般不超过3年)。省级创新平台研发设备投资补助项目应提交研发设备型号、固定资产编号、单价及数量清单。
    2)项目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且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较好的资信等级。
    3.申报材料
    1)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简表。
    2)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5份(省经信委3份、省财政厅1份、科技处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通过省经信委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www.fjetc.gov.cn/Hqxm)报送,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项目申报所需表格及申请报告编制提纲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www.fjetc.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纸质材料一式5份于2015525上报院科研办(并附电子文档发送到hxky@fzu.edu.cn)。
平台项目联系人:江建锋 电话:22865524 邮箱:jjf@fzu.edu.cn
 联系人:   陈宪荣   电话:22865525           邮箱:kych@fzu.edu.cn
 
 
                          
                                                                                       院科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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