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20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65号)要求,现将我校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为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中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科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

2.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国籍不限,全职在闽工作满1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3.已经用人单位列入重点培养,并经以下方式之一推荐:

(1)重点用人单位研究推荐;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且经3名及以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即院士、“四大”人才项目等)实名推荐。

4.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与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不得重复入选。

二、遴选推荐数量

本次省里拟遴选“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50名左右,本次遴选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各单位可推荐1人,申报人数超过1人的按推荐顺序排序。通过3名及以上专家实名推荐方式的名额单列。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拟推荐报告1份(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政治表现、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的情况);

2.《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一式15份、附件证明材料3份,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经3名以上专家实名推荐的,推荐表随材料同步提交。

3.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书,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请各有申报的老师于5月22日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至学院415办公室。

联系人:程国庆、刘琳琳,联系电话:22865279,邮箱:gcb@fzu.edu.cn。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 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 

  2. 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

  3. 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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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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