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军委装备发展部“十三五”装备预研共用技术和领域基金2017年度指南,含390条公开指南条目和531条涉密指南条目,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公布,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上网查询。需要申报的学院与单位请与院科研办或学院科技处林巍老师联系,科技处联系电话:22865523
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十三五”装备预研共用技术和领域基金2017年指南公告
依据装备预研“十三五”规划,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已于2017年4月11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采购需求”栏目“预研”版块发布了“十三五”装备预研共用技术和领域基金2017年度指南,含390条公开指南条目和531条涉密指南条目,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装备预先研究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定位
(一)共用技术
装备预研共用技术定位于装备共性关键技术工程化研究,主要安排预期技术成熟度4-6级的关键技术攻关,为后续计划输送实用化预研成果。
(二)领域基金
领域基金属于装备应用基础研究范畴,主要安排预期技术成熟度3级及以下的基础性和创新性项目。领域基金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
(1)公开发布的指南条目不要求申报单位具有保密资质;
(2)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保密资质。如保密资质过期的,应提供由保密资质认证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允许多家单位自愿联合申报,但必须明确唯一责任单位,同一指南条目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项(包括联合申报项目);
(4)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申报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2、申请人:
(1)申请人应为中国国籍;
(2)申请人限1人。同一年度,以申请人身份申请及在研的共用技术和领域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3、申报项目必须满足指南条目所列研究目标(含技术成熟度)、主要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经费限额等要求;除指南条目明确允许,不可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申报单位可缩短研究进度。
4、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报单位和申请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项目受理时提交:
(1)申报单位统一提交《申报单位信息表》和保密资质复印件各1份,A4纸,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保密资质单位名称与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信息表》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光盘1份;
(2)申报共用技术项目的单位,按技术领域(共用技术指南条目编号前5位相同的为同一技术领域)集中提交本单位全部共用技术申报材料,包括《共用技术申报项目信息表》纸质1份、《共用技术项目申请书(盲评)》纸质一式7份、上述文件的电子版光盘1份。《共用技术项目申请书(盲评)》封面及正文均采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平订,不得胶装。
(3)申报领域基金项目的单位,按技术领域(领域基金指南条目编号前7位相同的为同一技术领域)集中提交本单位全部领域基金申报材料,包括《领域基金申报项目信息表》纸质1份、《领域基金项目申请书(盲评)》纸质一式7份、上述文件的电子版光盘1份。《领域基金项目申请书(盲评)》封面及正文均采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平订,不得胶装。
2、会议评审时提交:
《共用技术项目申请书(会评)》/《领域基金项目申请书(会评)》纸质15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项目申请书(会评)》电子版光盘1份。
《共用技术项目申请书(会评)》/《领域基金项目申请书(会评)》相关内容必须与盲评材料一致。
(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申报单位简称-申报单位信息表。
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项目申请书(盲评/会评)。
3、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申报项目信息表。
(三)注意事项
1、共用技术指南条目名称包括三部分内容:“共用-414xxxxxxxx(项目编号)-xxxxxxxx(项目名称)”。例如:指南条目“共用-414XX0203-高温合金研究”,表示此指南条目属装备预研共用技术,项目编号为“414XX0203”,项目名称为“高温合金研究”。
2、领域基金指南条目名称包括四部分内容:“基金-614xxxxxxxxxx(项目编号)-xxxxxxxx(申报项目方向)-xx(基金类别)”。例如:指南条目“基金-61401010101-新型功能材料技术(重点)”,表示此指南条目属领域基金,项目编号为“61401010101”,项目名称为“新型功能材料技术”,基金类别为重点项目。
3、《共用技术项目申请书(盲评)》/《领域基金项目申请书(盲评)》不得体现申报单位或申请人信息。如盲评时,有专家指出存在上述情况的,一经核实,即按盲评不通过处理。
4、集中受理时,每个申报项目的7份盲评申请书须放入一个文件袋,封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请人及其联系电话。
四、申请受理
本次发布的指南条目不进行网上对接,采取现场集中受理,非现场申报不予受理。现场形式审查未通过的申报材料,可修改后在项目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
各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
受理时间:2017年5月21日-5月23日(8:30-17:00)。
受理地点:北京西直门宾馆(北京市西直门内大街172号)。
五、评审与结果公示
1、共用技术项目、领域基金重点项目立项评审分为盲评和会议评审,领域基金一般项目只进行盲评。
2、盲评时申请人不到现场答辩。对通过盲评的申报项目,将在项目集中受理截止日期后20日内通知会议评审安排,未通过盲评的申报项目不再通知。
3、会议评审后,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时间7天。
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
二0一七年四月十一日